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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龐氏騙局? 騙局原理、歷史、誰是龐氏
皮毛小知識 | 科普類 | Oct 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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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時不時都會在新聞中聽到「龐氏騙局」這個金融騙案術語。這種騙局由來已久而且歷久不衰,往往仍然有人受騙,而且騙局的規模更變是越來越大。
大家好,我是Brian。今次皮毛小知識會跟大家簡單介紹甚麼是龐氏騙局。如果你是第一次接觸我們的Channel,皮毛小知識主要是介紹由實用甚至去到無用的冷知識或流行文化。如果有興趣不妨訂閱我們和加入會員。Let’s get started。
按照慣例一開始先給一個簡單答案大家:這種騙局看似簡單,有理智或有基本金融常識,又或純粹是心水清的明眼人都會覺得難以置信。一句常用的英文諺語 'too good to be true' 就足以形容整個騙局。但這種騙局模式卻從近代金融系統成形以來就一直存在,更從未減退,而且規模更越騙越大。
單是 2000 年後在世界各地出現有紀錄的有規模的龐氏騙局就有接近 250 宗,每宗涉及金額由數千萬到幾十億美元不等,總之動輒以億美元計。而歷史上最大的規模的龐氏騙局,馬多夫案也是在 2008 年被拆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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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種騙局為何能夠歷久不衰呢?我嘗試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一下龐氏騙局的原理。
假設 Joseph 正在策劃一個龐氏騙局。他以目前最流行的但又不是每個人都懂的 AI 人工智能作招來。以看似很專業但卻似是而非的金融術語來編造了一個漂亮的科技投資計劃,並開設空殼公司對外宣傳這個計劃低風險,保證在短時間三個月內可以獲取高達 20% 回報,而且強調絕對合法來吸引投資者。
他先以人脈來吸引到第一批客戶,以第一批資金擴大騙局的規模,例如廣告攻勢名人效應來增加可信性,繼而在吸引更多人入局。
Joseph 會以後來投資者的資金先連本帶利兌現首批投資者的回報。這樣一來可以透過他們的「真實」獲利來吸引更多的新投資者。二來誘騙首批投資者再次投入資金或不提取資金作繼續投資,三來製造輿論效應作宣傳。以新客戶的錢分配舊客戶的技倆會不斷重複,這種就是典型的龐氏騙局模式。
由於投資項目並非真的存在,一旦沒有新資金進入或大量客戶同時提款,Joseph 的騙局就會崩潰。
至於「龐氏騙局」的名稱是取自 1920 年由 Charles Ponzi 查理斯·龐茲 所犯下的經典案例,但相傳這種詐騙手法已經存在了數百年。早到狄更斯 1844 年和 1857 年出版的兩部著作中已有相關手法的描述。
而最早有記錄的案例就可以追溯到 1869 至 1872 年間在德國由 Adele Spitzeder 所策劃。我以坊間的換算工具輾轉計算,她騙得的金額換算成現在 2023 年的價值可能高達 2.27 億美元。
其實在 Charles Ponzi 之前還有幾個較為矚目的同類案件,那麼為何會稱為「龐氏騙局」? 主要是 Ponzi 的案例在當時的美國金融界史中最為成功,過程中引起了很多關注和媒體廣泛報道,亦正式向公眾描繪出這種騙局的模式。
關於Ponzi 的「龐氏騙局」,首先早在1900年代中後,萬國郵政聯盟推出了國際回郵券。大概就是可以讓寄信人預先為外國的回信者購買郵費的國際郵政通用的現金券。一位由意大利去到美國發黃金夢,早已犯案累累的騙子 Charles Ponzi,他在 1919 年發現不同國家出售的國際回郵券,因為匯率和一次世界大戰而存在輕微差價。
他嘗試向大型投資者推銷這個概念,但因為計劃本身存在明顯缺陷,可行性成疑,起初並不成功。但 Ponzi 並沒有放棄,他開設公司再重新包裝成金融項目,轉移目標向個人投資者埋手。承諾在 45 天內獲得 50% 的回報,或在 90 天內獲得 100% 的回報。再上看似很合理的國際回郵券投資概念,隨即吸引了投資者相繼加入。
但事實上因為從別國運送國際回郵券的費用比起那輕微差價還要高,所以 Ponzi 並沒有真正投資過這筆錢,而實際上是以剛才提過的那種形式重新分配給早期投資者,告知他們成功獲利。
Ponzi 在1920年1月再擴大公司規模,騙局由1月只收到1800美元投資,到 6 月已經急增到約 250 萬美元。這個情況一度讓 Ponzi 成為金融界紅人。不過 Ponzi 的風光日子只維持了幾個月,到 7 月同樣是《波士頓郵報》開始對這個 too good to be true 的計劃產生質疑並展開調查。計算出 Ponzi 公司整個計劃的投資額遠遠超出全球的國際回郵券總流通量按近6000倍。
到 8 月 12 日 Ponzi 被逮捕,並被控以幾項欺詐罪。在短短 8 個月之間已經騙取了 1500 萬美元,換算成今日2023年的價值就大約等於 2.3 億美元。但因為當時的金融投資監管和法例並未完善,Ponzi 最終只被判處 5 年監禁。
龐氏騙局的概念力久不衰,說到原因只是因為貪念。墮入騙局的受害者也不限於無知或低教育水平的人。有史以來最大型的龐氏騙局,2008 年的馬多夫案,估計他從數以萬計的投資者中騙得金額可能高達 650 億美元。不少大型金融機構和大老闆紛紛受騙,例如我們熟悉的匯豐銀行和瑞士銀行都分別在馬多夫案中被騙了10億美元。馬多夫於2009 年被判處 150 年監禁,沒收 171 億美元的資產,並已於 2021 年在獄中去世。
最後我都不厭其煩地再重複一次龐氏騙局的特點,雖然龐氏騙局的包裝和宣傳手法日新月異,混入很多時下流行的新概念,但他們本身大多都具有共通的特徵。最後再補充一點,龐氏騙局跟另一種層壓式推銷騙局極為相似,但很多層壓式騙局表面上看是合法,往往更難被發現。兩者之間最大的分別是旁氏騙局的受害者並不知情,而層壓式推銷騙局的受害者大多都同時是共合參與者。這個日後令我有機會再講。
今日的影片就來到這裡,希望者被人很幫到大家。今次的會員專屬影片會另外介紹一下 Charles Ponzi 這個天生就是問題所在的人間極品。如果大家對龐氏騙局有什麼見解,或資料上有甚麼補充,都請下面留言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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